(四) 急性中毒的治疗
( 一 ) 立即停止毒物接触毒物 由呼吸道或皮肤侵入时 , 要立即将患者撤离中毒现场 , 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 立即脱去 污染的衣服 , 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 , 清除皮肤上的毒物 。 接触可经完好皮肤或灼伤皮肤吸收 的毒物时 , 用肥皂水和大量温水清洗皮肤和毛发 , 不必用药物中和 。 清除眼内的毒物 : 毒物 溅人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局部一般不用化学拮抗药。
( 二 ) 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 1. 催吐患者神志清楚且能合作时 , 让患者饮温水 300 ~ 500ml , 然后自己用手指或压舌 板 , 筷子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 。 患者处于昏迷 、 惊厥状态 , 吞服石油蒸馏物 、 腐 蚀剂不应催吐。 2. 洗胃 洗胃应尽早进行,一般在服毒后 6 小时内洗胃有效。即使超过 6 小时,由于部 分毒物仍可滞留于胃内 , 多数仍有洗胃的必要 。 但吞服强腐蚀性毒物的患者 , 插胃管有可能 引起穿孔,一般不宜进行洗胃。食管静脉曲张患者也不宜洗胃。 洗胃液可根据毒物的种类不同 , 选用适当的解毒物质 , 如 : ① 保护剂 : 可用牛奶 、 蛋清 、 米汤 、 植物油等 。 ② 吸附剂 : 活性炭是强有力的吸附剂 , 可吸附很多种毒物 。 一般可用 20 ~ 30g 加水 200ml ,由胃管注入。 ③ 中和剂:吞服强酸时可采用弱碱如镁乳、氢氧化铝凝胶 等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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