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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吉林长春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安排:10月17至18日

分类:自考 | 更新时间:2020-08-14| 来源:转载


【摘要】长春自学考试频道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10月吉林长春自考时间已公布,吉林长春自考安排在10月17至18日两天进行。具体如下:

2020年下半年吉林长春自考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17至18日两天进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现将2020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点击查看完整版>>>2020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安排表.doc

点击查看完整版>>>2020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过渡专业课程安排表.doc

附: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吉祥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上交《吉林省2020年8月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上交《吉林省2020年自学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安全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三、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和对随身携带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手机需关闭上交监考员统一保管。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关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未配合采集的当科成绩无效。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 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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