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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1日

分类:中级会计师 | 更新时间:2021-03-29| 来源:教育联展网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的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注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合格后再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网上报名注册时,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全面校验个人报名资格,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阅知报考须知后方可报名,并对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请报考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已成功;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手续,不符合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报名注册信息输入有误(包括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者考后不及时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的人员,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3)本通知所述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一般经过本科后单独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三)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四)报考程序。

  1.自行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必须根据报名条件对自己进行全面的报名资格校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试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所在地在南宁市的单位报考人员选择南宁市考区报考,其中,中区直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自治区本级考区(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3.注册报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底标准证件电子照,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需经报名系统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上传照片的质量由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资格审核。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2021年11月20日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包括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并合格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工作单位盖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

  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能办理退考和退费。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中级56元/人·科。

  6.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恭喜您,报名成功”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时使用。

  因网上缴费系统处理可能延时,会出现缴费不成功时自动退回报名费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完成网上缴费和确认报名已成功的检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未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21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到所报考区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8.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15日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czt.gxzf.gov.cn/)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等有关事项。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24: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责任自负,不予办理退费。

  所打印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五)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

  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统一由出版社直接销售,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订购教材,广西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再代为征订和发行。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每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9月4日至6日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2021年3月31日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1年8月5日前,全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汇总上报全区考点考场设置及考试批次明细情况。

  3.2021年8月15日前,网上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日期等有关事项。

  4.2021年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21年9月15日前,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1年9月28日前,集中组织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在评卷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筛查出疑似雷同的试卷,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甄别、判定。经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1年10月20日前,全国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czt.gxzf.gov.cn/)公布成绩查询通知、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通过考试人员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审核相关信息。

  9.2021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封存、登记、归档工作,上报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负责。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防信息资料外泄。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应于考试开始前着力完善考场视频监控设备和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的建设,切实做好电力和网络中断应急备用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及时公布,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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