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师更新时间:2018-01-18
答: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中级经济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查对象
凡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考后资格审查,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可免考后资格审查。参加初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关考生务必于1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地点在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810室(金盖山路66号)。联系电话:0572-2033099。
三、考后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资料
1、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需经考生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盖章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后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要求
1、各有关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审查资料可交他人代审。
2、按后学历(学位)资格报名但又未达到报考年限条件的,除提供后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前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
3、提供的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的,考生自负责任;提供不实资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等表格,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com/)下载打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