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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包装物押金

分类:会计职称 | 更新时间:2020-02-06| 来源:转载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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