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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二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21日-8月7日

分类:二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0-07-17| 来源:教育联展网

辽宁的各位考生:

  点击查看>>2020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汇总

  根据《辽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可知,2020年辽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阅读考务文件做好报名前准备、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报名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 体 要 求

7月21日9:00-

8月6日24:00

网上报名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7月21日-8月7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按本文件“资格审查(核验和核查)”有关要求办理。

7月21日9:00-

8月9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10月26日9:00-

11月1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缴费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老考生(历年在辽宁考区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报名确认并且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审核)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三)报名前准备

  1.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拟上传的证件照片。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下载并打印《报名证明事项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签字后拍照或扫描。

  3.根据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拍照或扫描。

  (四)填写报考信息

  1.明确告知内容。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阅读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

  2.选择报名地市。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咨询电话见附件1)。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首次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也必须选择“考1科”。

  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证件照并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上传证明材料。首次报考人员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告知承诺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老考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五)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完成报名。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新考生报名确认后需等待网上资格审核,老考生确认后即可缴费。辽宁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六)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1.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资格审核单位详细信息见附件)。

  2.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 区

资 格 审 查

单位

( 现 场 确 认 )

办 公 地 址

咨 询 电 话

沈 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024-22866188

大 连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2楼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024—42811006

丹 东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

鉴定部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营 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88605

阜 新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3楼

0418—2680093

辽 阳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108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

劳动大厦2楼

0429—6660762

0429—6660763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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