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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3-07-11| 来源:转载

  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5日,报考人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报名。

 点击进入 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7月15日

  2、缴费时间

  2023年7月6日—7月17日 16:00

  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贵州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52开头);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四险)一年以上(含一年);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贵州省社保但在贵州居住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有关办事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

  2、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凡属按本通知要求报考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考试结束后(9月11日至11月30日)完成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当次相应考试科目成绩。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

  资格审核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s://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s://gzzjsc.zjcloud.net.cn/)”(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在资格审核日期截止前,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或结果,或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3)为保证资格审核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本次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7月15日)并上传。

  注: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4)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详见“报名要求”。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上传主项证书。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需上传下列两项材料:

  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理满20年的工作证明(按附件出具)。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完成缴费的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慎重提交。

  五、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缴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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