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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藏一建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1-04-20| 来源:转载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且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二、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


  (二)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后资格复核时,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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