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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分类:监理工程师 | 更新时间:2021-03-17| 来源:教育联展网

  浙江省2021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大专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6 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4 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2 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 门基础科目(级别为 “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 门基础科目(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有关专业对照表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 n/635.html)查看。

  报考条件联系电话:0571-81956265、81956261。



  浙江省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线上和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包括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下同),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报考的机会,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和“撤回承诺”。同时,在填报信息时还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二、网上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2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链 接 , 或 直 接 登 陆 到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cpta.com.cn/),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学历等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

  (1)报名“考全科”级别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2)报名“免二科”和“相应专业”级别的人员,须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件(证明)材料,并经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 的报考流程

  1.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均需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如有“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除无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按以上流程报名。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报考免试部分科目和相应专业),在上传材料后要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一般需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注册和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9.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人社部关于加强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 号)规定,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应是户籍地或工作地)。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0571-883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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