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准备工作
(1)施工测量前,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2)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校,保证仪器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所使用的仪器必须在检定周期之内,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精度,适于放线工作的需要。
(3)测量作业前、后均应采用不同数据采集人核对的方法,分别核对从图纸上采集的数据、实测数据的计算过程与计算结果,并据以判定测量成果的有效性。
(三)基本规定
(1)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不同的设计文件时,施工控制网测设后,应进行相关的道路、桥梁、管道与各类构筑物的平面控制网联测,并绘制点位布置图,标注必要的点位数据。
(2)应核对工程占地、拆迁范围,应在现场施工范围边线(征地线)布测标志桩(拨地钉桩),并标出占地范围内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位置;根据已建立的平面、高程控制网进行施工布桩、放线测量;当工程规模较大或分期建设时,应设辅助平面测量基线与高程控制桩,以方便工程施工和验收使用。
(3)施工过程应根据分部(项)工程要求布设测桩,中桩、中心桩等控制桩的恢复与校测应按施工需要及时进行,发现桩位偏移或丢失应及时补测、钉桩。
(4)每个关键部位的控制桩均应绘制桩位平面位置图,标出控制桩的编号,注明与桩的相应数据。一个工程的定位桩和与其相应结构的距离宜保持一致;不能保持一致时,必须在桩位上予以准确清晰的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