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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质量缺陷处理程序
(1)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后,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4)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5)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6)处理记录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