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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熟悉)
1、概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1)投保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可以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在国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
(2)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则范围较宽,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被保险人具体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人或者分包人;(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