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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城乡规划师培训

新乡城乡网上培训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热门课程

2025年城乡规划师-考点精讲班

价格:¥600/科

老师:蔡卫科,邹芳,袁敏,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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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师-高端尊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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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师零基础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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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邹芳,袁敏,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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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张宝魁,邹芳,袁敏,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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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基础或考试多年未通过,自主学习能力弱,欲提高备考效率,并以"高质量"培训顺利通关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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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程班

    适合学员:
    基础薄弱、复习时间较短,对考点和命题方向把握不准,想以性价比高的课程系统复习通过考试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模考点题班 真题解析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考试节点提醒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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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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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定基础,但知识系统性欠缺,学习有疑问,但无人答疑,想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关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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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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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介绍

张宝魁

天津某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精品课《建筑工程施工》主讲教师,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编著《建筑施工技术》等多部著作,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教学严谨,为人质朴醇厚,深受学员喜爱。
紧扣考纲 权威教师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邹芳

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武汉大学城乡规划学博士,高校教师,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发表多篇高等级学术论文,专业理论知识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在省级高校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奖。自2008年起主讲注册规划师考试课程,对考试方法及复习有独到的见解,考试内容把握准确,考点分析透彻。
思路清晰 通俗易懂 生动活泼 免费试听

袁敏

某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专任教师,硕士,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多年来从事注册城乡规划师培训工作,多次参与省级人事厅及建设厅等部门的专业命题,并批阅试卷,积累了大量相关经验。授课紧扣考试大纲,结合历年真题,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语言生动,深受广大考生欢迎
思路清晰 权威教师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刘丹

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浙江大学城乡规划学博士,高校教师,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曾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专业理论知识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在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授课亲近随和,主要担当《城乡规划实务》课程讲解。
通俗易懂 思路清晰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张宝魁

邹芳

袁敏

刘丹

学员实评

张宝魁老师的精讲班,讲解的很细致,对于初学者很有帮助,重点明确,学习起来很愉快。课件制作的质量很好,清晰明了,还可以下载音频,业余时间也可以拿出来加强记忆,整体感觉很好!史贵镇老师讲课内容紧密有序、生动丰富、结合实际、紧扣考纲,讲解答题技巧,非常实用;课堂练习能让我们对上课的重点内容进行复习巩固,加深记忆。

培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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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阶段

    夯实基础

    时间:3月--4月 掌握全书知识点

    班次:
    备考指导、教材精讲班、全面熟悉教材考点!

  • 阶段

    重点强化

    时间:5月--6月 巩固必考点

    班次:
    经典习题班、海量刷题,强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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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进阶

    时间:7月--8月 模考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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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考点题班、真题解析班、排疑解难!

  • 阶段

    考前冲刺

    时间:9月--10月 考前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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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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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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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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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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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优势

精准覆盖考点,三阶段进阶授课模式,高效省时学习
2小时案例考前直播密训,专项强化,快速提高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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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保障无忧学习

学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96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基本规定

(1)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第三条至第五条)。

(3)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第八条)。

2.防护重点

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必要时可以组织演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人民防空工程规划

(1)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三条)。

(2)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应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按照不同的防护类别,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第十九条)。

(3)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第二十条)。

(4)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十八条)。

(5)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第十四条)

(6)为战时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应当建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点(第十五条)。

(7)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电站等重要的经济目标,应列为规划重点防护目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