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授课老师 | 课时 |
---|---|---|---|
初级药士 (专业:101) |
基础知识 | 程 牧/叶 冬/白博士 等 | 32 |
相关专业知识 | 钱韵文 | 28 | |
专业知识 | 钱韵文/庄 严 | 28 | |
专业实践能力 | 伊 然/刘老师/白博士 | 43 | |
初级药师 (专业:201) |
基础知识 | 程 牧/叶 冬/白博士 等 | 40 |
相关专业知识 | 钱韵文/江老师 | 29 | |
专业知识 | 景 晴/钱韵文 | 51 | |
专业实践能力 | 伊 然/刘老师/白博士 | 45 | |
主管药师 (专业:366) |
基础知识 | 程 牧/叶 冬/白博士 等 | 35 |
相关专业知识 | 钱韵文/江老师 | 29 | |
专业知识 | 景 晴/钱韵文 | 51 | |
专业实践能力 | 伊 然/刘老师/白博士 | 45 |
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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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面对面 有问有答收获多妊娠期的用药原则
(1)需有明确的指征。
(2)宜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老药,避免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3)小剂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剂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4)早孕期(前3个月)是胚胎器官形成期,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如应用对胎儿可能有影响的药物,需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用药。如病情紧急,要应用肯定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再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