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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通用条件的条款规定,构成对业主和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合同协议书。业主发出中标函的28天内,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约保证后,双方签署的法律性标准化格式文件。为了避免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专用条件指南中说明最好注明接受的合同价格、基准日期和开工日期。
(2)中标函。业主签署的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可能包含作为备忘录记载的合同签订前谈判时可能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的补遗文件。
(3)投标函。承包商填写并签字的法律性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包括报价和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文件。
(4)合同专用条件。
(5)合同通用条件。
(6)规范。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及其附表
(9)其他文件
二、合同担保
(一)承包商提供的担保
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在范本中给出了担保书的格式,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保函两类格式。保函均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
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非到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
2.业主凭保函索赔
由于五条件保函对承包商的风险较大,因此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4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其他情况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对待。
(二)业主提供的担保
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计算,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月,并且为五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具体工程的合同内是否包括此条款取决于业主主动选用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