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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货物招标应遵循的原则
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除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外,还应遵守下列原则:
(1)质量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对货物的技术性能方面的要求。
(2)安全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安全,在运输、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
(3)进度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按期到货,保证与工程项目相关各方面的进度要求一致,不因货物供应进度产生问题,而影响工程总进度,使项目拖期。
(4)经济原则。在保证货物质量前提下,货物必须遵守低成本、低价格、使用时低消耗的原则,每种货物的购置费用,原则上不应超过计划安排的投资额。
(5)国产化原则。货物采购要立足国内,除个别关键设备国内无法生产以外,凡是国内能生产的,且能保证质量的,原则上就不应再到国外采购。
二、货物招标的一般规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三、招标方式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货物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3)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