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消防工程验收条件
1) 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
2) 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 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4) 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得检测资料。
5) 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和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6) 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二)消防工程验收应交的资料
(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验收。
(2)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组织消防验收,取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消防工程的验收要求)
(4)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