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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三)工程文件的归档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楼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二、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列及城建楼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求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档案验收时,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符合专业性要求;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事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