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一)一般规定
1.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2.地下停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二)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三)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三、防火分隔与建筑构造
(一)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多层汽 车库2500 m2,地下或高层汽车库2000m2。自动灭火时加倍。
(二)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三)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小于1. 2m。
(四)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 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人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气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