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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第三节 建筑类别等级划分和各阶段设计深度
耐久年限划分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住宅建筑层数划分
1~3层 为低层;
4~6层 为多层;
7~9层 为中高层;
10层~100m 为高层;
100m以上一般称超高层。
公共建筑高度划分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建筑,但高度虽超过24m,但是为单层者,不属高层建筑。
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按气温分类
按气温全国划分为下列四个地区
1.严寒地区(Ⅰ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
2.寒冷地区(Ⅱ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10℃,≤0℃的地区。
3.温暖地区(Ⅲ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0℃,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
4.炎热地区(Ⅳ区):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28℃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