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5日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二者联系密切
主要体现在:
(1)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两者的相互补充主要体现在,对会计行为的规范,不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力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感召力,会计行为不可能完全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哪些不需要或不宜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加以约束,比如爱岗敬业、参与管理等;
(2)两者在内容上相互借鉴、相互吸收
两者的相互借鉴主要体现在,会计法律制度中包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某些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两者的相互吸收主要表现在,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来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
可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充分体现统治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具有统一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并不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很多来自于约定俗成的职业习惯。
(2)两者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而不能规范思想动机,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要求人们的动机应高尚和纯洁,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成文的法律文件。
而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是日积月累的职业习惯。
(4)两者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需要一套实施保障机制。这种保障机制不仅体现在会计法律规范中具有明确的制裁和处罚条款,还体现在设有与之相配合的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
而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不能给予处罚,同时,当发生会计职业道德争议时,也没有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确作出裁定,会计职业道德主要靠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和舆论谴责来实现。
(5)两者评价标准不同
道德体现了人们对善的追求,因此,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如爱岗敬业、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
而会计法律制度的评价标准较低,是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比如不得作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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