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会计岗位的划分,要从本单位的会计业务量和会计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效益和精简的原则进行。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1)会计主管、(2)出纳、(3)往来结算、(4)财料物资核算、(5)固定资产核算、(6)工资核算、(7)成本费用核算、(8)收入利润核算、(9)资金核算、(10)稽核、(11)会计电算化管理、(12)总帐报表等。这些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具体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为贯彻内部控制中的“账、钱、物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对于企业的会计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便会计人员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熟悉各项会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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