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6日
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是构筑法务会计理论大厦的根基。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应该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应重新认定。文章揭示了IT领域舞弊的特点,分析了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基本特征以及认定标准,提出了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建立和发展所依据理论基础的具体内容。
一、传统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界定
法务会计的名词虽在1946年就有人使用过,但真正意义上的法务会计却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近年来,法务会计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其理论研究得到较快的发展。关于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认定问题,可以从法务会计概念分析入手。国外有学者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相关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这些证据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G. Jack Bologna & Gobert J Lindquist,1993)。国内有学者则提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法务会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李若山等,2000)。有人总结国内外理论界关于法务会计内涵界定后总结得出,法务会计是综合运用法学、会计学、审计学、侦查学等学科的方法,通过发现、调查和诉讼支持等工作环节对法律中所涉及的会计专业问题进行解释、分析和判断,进而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士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的一个新领域(褚楠,2006)。
由此可见,传统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包括法学、会计学、审计学、侦查学等学科。从本质上看,法务会计因法律事项的发生而引起,法对法务会计理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法务会计范围和责任等基础理论的构建上,法务会计过程本身就是执法过程,是“将会计理论、原则和准则应用于涉及法律纠纷的事实或推定”、“解决需要应用会计方法处理的法律关系问题”等;从学科归属而言,法务会计应属于大会计范畴,大量采用会计学的技术方法,特别是确认、计量等方法,AICPA在《咨询实务帮助7——诉讼服务》中称,“法务会计是将会计理论、原则和准则应用于涉及法律纠纷的事实或推定中,包括会计学的每一分支学科知识”(岳泽军、董淑兰,2005);从法务会计与诸学科的关系上看,法务会计同审计学的关系是最紧密的,二者从原始目的到普通的技术方法都有相同之处,所以有学者指出法务会计是审计学的延伸(李若山、谭菊芳,2003);从法务会计鉴定结论的形成过程看,法务会计人员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取得证据,需要大量借鉴侦察学中的类似方法,在对获取的证据进行整理和选择时,需运用逻辑判断来分析,使选取的证据充分且适当。
二、IT环境下会计舞弊的特点
信息技术的爆炸性发展改变了经济、社会、文化的结构和运行方式,以软件、硬件、网络、通讯等为核心的信息技术——IT已迅速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信息资源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然而,信息技术是一柄双刃剑,在IT环境下,会计舞弊也更具隐蔽性、智能性、主体多元化、复杂性和社会危害性。
(一)隐蔽性
隐蔽性应该是舞弊的共性,但IT领域的舞弊更加隐蔽。IT环境下会计舞弊的对象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中的电子数据和应用程序,会计舞弊发生与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不造成任何损坏,电子数据载体的外观不会丝毫改变,仅凭目力观察难以发现。舞弊者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害并不以实物接近为前提,即实施人可以通过内部网络甚至互联网,不需要临近系统便可操纵。
(二)智能性
在博弈过程中,舞弊与反舞弊相互挑战着对方的智能。IT环境下会计舞弊运用了大量的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专业知识技能,使其智能性十分突出。有专家研究认为,具有一定学历、涉猎知识广泛、钻研信息技术、熟悉业务流程在一定程度上成为IT舞弊的必要条件(董大胜,2006)。
(三)主体多元化
从单位内部来看,IT环境下会计舞弊的主体,一是领导者授意、指使所为;二是单个成员或部分成员所为。由于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IT会计舞弊主体已从单位内部扩展到外部。在法务会计鉴定过程中不得不更多地关心对外侵害的防范。
(四)复杂性
IT环境下会计舞弊的复杂性是隐蔽性、智能性和主体多元化复合作用的结果。隐蔽性和智能性的结合,使IT会计舞弊更多地利用了信息系统的非法功能;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由于外部人员的参与,甚至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勾结,隐蔽性和智能性结合的舞弊情形更为复杂。
(五)社会危害性
由于信息系统是一个单位的神经中枢,其数据的完整和安全至关重要,造成的损失难以恢复,涉及地域及行业范围广泛,损失金额巨大,因此IT环境下会计舞弊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三、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特征
在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的内涵、外延等将发生变化,形成、促使了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多样性、交互渗透性、动态性和独立性。
(一)多样性
作为法务会计理论的根基,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在IT环境下得到了不断增强和加固。信息技术学、信息经济学、信息博弈论以及与法务会计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多元性的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网络组织。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是位于科学母体中的生长点,即与其他科学共同的“关节点”处。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不断扩张、膨胀,意味着法务会计理论获得了更充足的理论养分,得到了更充分、更完善的发展。
(二)交互渗透性
作为其他学科向审计理论转化的“关节点”,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内涵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各个学科、领域,而这些学科、领域的理论并非简单的叠加构成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它们是按照一定的秩序、规则进行有效的组合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法务会计是融法学与会计学、审计学以及侦查学等学科为一体的交叉领域,这种多元性明显体现在对其他学科方法的吸收并综合运用这些学科的知识、意识与技术手段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上。稽查、观察、比较、询问、数值分析和内部控制测试等手段在法务会计的整体框架内都有一席之地。在IT环境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各学科间的渗透也日益频繁、紧密,它们通过移植、借用、感染三种方式共同组成一个有序的、交互渗透的、相互关联的动态网络,服务于法务会计理论。
(三)动态性
随着时代的变迁、客观条件的变化、社会经济环境的完善,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在充分汲取新的学科理论养分的同时,也摒弃了一部分不适合于IT环境下的陈乏的、过时的理论。每一个新学科的诞生,都丰富了这个“关节点”的内容。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方向、趋势,同时法务会计理论的不断发展、完善,也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二者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尽管是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呈现出动态、发展性,但是,就某一时间段而言还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IT环境下仍然如此。
(四)独立性
虽然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是法务会计理论大厦的根基,并通过渗透、借用和移植等多种方式对法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并不等同于法务会计基础理论,它不具备法务会计理论所特有的高度抽象性、适用性、严密逻辑性和普遍指导性;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积极主动地影响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但其发展却不受法务会计理论发展状况的制约。
四、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认定标准
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是客观存在的,但其认定却受到研究主题对法务会计理论本身认识的影响。尤其是IT环境下,高科技信息技术充分应用于法务会计领域,加速了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更新换代,使得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从广度和深度上均有了较大的拓展。我们认为,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认定标准有:
(一)能否推动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
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与法务会计理论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即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为法务会计理论服务,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决定着法务会计理论发展的方向、趋势,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每一次变革都会引起法务会计理论发生相应的变化。反过来,当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适合于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客观要求时,则加强和巩固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反之则削弱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因此,判断某一理论、学科是否是法务会计理论基础,首先要看它是否为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服务,是否与法务会计理论呈辨证统一的关系。
(二)是否适应法务会计环境的变化
法务会计环境是法务会计理论乃至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发生变迁的外在动因。一方面,IT刺激了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变革,将先进的IT理论植根于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将先进的IT技术应用于法务会计测试工作中,加速了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也会在一定程序上刺激法务会计环境进一步完善,使得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更好的为法务会计理论服务。二者的关系呈互动性。
(三)能否促进法务会计理论与其他相关学科融合
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勾画了法务会计理论与其他相关边缘性学科理论相互交融的学科群轮廓,相关学科理论正向法务会计领域侵蚀。各学科相互交叉、渗透、融合,共同打造一个多元化动态网络,它为法务会计理论与其他学科理论提供了一个公共区域。因而法务会计理论基础是法务会计理论科学体系的研究内容,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务会计理论,它是连接法务会计理论与其他学科体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区。
五、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具体内容
根据与法务会计理论的相关性程度,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个角度对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内容进行界定。根据对法务会计初始性理论起点的考察与分析,IT环境下法务会计理论基础除法学、会计学、审计学、侦查学等学科理论外还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信息经济学理论
经济学理论是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西方经济学如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学说、信息博弈论等思想、理念引入法务会计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它们对分析法务会计实践,认识法务会计本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理论、信号显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已被广泛地运用到法务会计研究中。同时,法务会计人员从经济学视角从事法务会计实践,有益于提高法务会计工作质量、降低交易费用。
(二)信息系统管理学理论
在学科的划分上,会计学本身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信息系统管理学的某些思想和理论理应构成法务会计理论的基础。系统有时会因为人的问题而失败,如设计人员的故意过失、人为破坏等。信息系统管理学主要研究人的行为激励问题,探索人的心理活动,提高激励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各种途径和技巧,以达到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
(三)信息技术理论
信息技术理论是IT理论的核心,其在法务会计理论中具体应用,也是司法检查与鉴定电算化的标志之一。现代信息技术理论包括:网络技术理论,信息技术理论,数据挖掘理论、系统集成理论、多媒体理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等。这些理论、技术在法务会计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法务会计检查效率、鉴定质量。
(四)计量经济学理论
计量经济学理论成为法务会计理论基础,可以将有关经济计量模型应用于具体法务会计实践中,对法务会计结论、商业事实证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测试各变量间的拟合度,大大地提高了IT环境下法务会计测试手段的先进性和法务会计结论的准确性。同时,数理统计为法务会计提供科学化和具体化的方法论基础,通过将一些法务会计问题定量化,也有助于法务会计人员作出准确的决策判断,并相应的化解日益复杂的法务会计风险。
(五)哲学理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它以普通概念所构成的逻辑体系来把握现实,阐述对于整个周围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对人的意识和行为)的总的认识和理解,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统一。哲学理论是法务会计理论基础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将一些道德伦理观念、逻辑化思维方式、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灌注于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之中,对于提高IT环境下法务会计人员道德观念、辨证思考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研究分析,可以开阔法务会计人员的思维;对于因果关系、内容与形式关系、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关系的研究也为法务会计理论基础不断发生变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总之,各个学科的发展和完善,都为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IT环境下,法务会计人员应该从别的学科中借鉴新的概念和方法,形成法务会计特有的概念群,把借鉴来的和自身拥有的东西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法务会计理论的快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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