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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上半年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3-06-07| 来源:转载

202上半年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通辽市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科尔沁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科尔沁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科尔沁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通辽市以外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16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1.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种类者选择“通辽市教育局”;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选择“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3.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都选择“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特别提示:科尔沁区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可在2023年6月15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查阅“查询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时间:2023年5月26日—6月13日(节假日除外),具体要求查看附件1。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6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3:30—16:00,具体要求查看附件2。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科尔沁区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

(五)发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4日认定工作结束后,3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选择自取证书请8月14日8:30—11:30,13:30—16:00到科尔沁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75号窗口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此公告发布后,如有未尽事宜,均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请申请者关注并及时查询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

附件:点击查看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2.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科尔沁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keerqin/tzgg/2023-05/25/content_986b8d8c62684c6ea0ff5060ceeec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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