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培训网 > 上海运营管理培训机构 > 上海诺达教育培训
首页 培训网 最新资讯 热门问答

上海诺达教育培训

免费试听 18898361497

您当前的位置: 资讯首页 > 运营管理培训资讯 >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来源:教育联展网    编辑:李振    发布时间:2021-09-27

导语概要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课程导读《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法典新规下合同管理范围更宽广,对合同签订、履行、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企业如何面对新规下的合同签约?企业不会签合同导致损失惨重,合同对方挖坑苦不堪言,企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咨询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课程导读

《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法典新规下合同管理范围更宽广,对合同签订、履行、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企业如何面对新规下的合同签约?企业不会签合同导致损失惨重,合同对方挖坑苦不堪言,企业该如何从合同入手运用法律,让法律也成为生产力?合同签订流程怎么走?怎样保证合同的履行?对方违约该如何应对?违约赔偿怎么算?企业日常经营中如何实现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中有哪些常见“雷区”?如何实现商业谈判与合同起草修改的一体化操作?不可抗力的正确打开姿势是什么?这是我们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本课程的内容所在。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课程特色

课程突破了很多法律课程只讲法律条文,没有实战案例,缺少工具方法的瓶颈,从民法典合同编具体法律条文入手,还原现实中真实发生的一个个案例,剖析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策略,梳理合同签约的框架,列举合同注意事项和典型类型,帮助企业在民法典时代下掌握合同签约的实战宝典,让企业经营无忧。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课程介绍

课程时间

本课程为企业内训,课程时长为1-2天,可根据企业需要调整相应的培训时间。

咨询了解

课程对象

企业股东、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裁等企业高管或亟需法律培训的大中型企业。

咨询了解

课程特色

方法工具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紧密联系企业的实际,具有实战性、可操作性。

咨询了解

培训方式

主题讲授+案例分析+互动问答+视频欣赏+情景模拟+小队讨论+模拟训练

咨询了解

《民法典》合同编培训课程大纲

一、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

1.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2.一般规定

●合同争议条款的理解

●合同文本的效力及解释

现场互动:学员列出自己通常见到的合同,分组竞赛,评比并点评。


二、如何订立一个完整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其他形式

2.一般性合同条款包括哪些要素?

快速记忆八大要素,个人记忆力竞赛。

分别讲解条款,并进行合同实务情景模拟,复盘巩固。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常规诉讼及仲裁基础知识介绍

3.要约、要约邀请及承诺的各项知识点及关注的风险点

●要约的定义、生效、撤回、撤销、失效

●要约邀请

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承诺的定义、生效、撤回

●合同成立

4.结合新冠疫情,举例讲解疫情中的合同问题应对。

●包括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合同案件之律师策略。

5.  预约合同应用分析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别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6.  格式条款重点分析

●格式条款的定义

●订立格式条款一方的特殊义务

●格式条款的解释和理解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7.  悬赏合同

●定义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8.  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分析

●恶意磋商;

●故意隐瞒

●违背诚信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三、如何区分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合同的效力

1.  需要办理批准的合同效力问题

2.  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

3.  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认定

4.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认定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四、如何履行合同以及如何保护合同履行中的权利?

1.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情况下的应对

●质量要求不明确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

●履行地点不明确

●履行期限不明确

●履行方式不明确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2.  电子合同需重视的风险问题

3.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合同注意事项

4.  选择之债的合同履行

●债务人选择权

●选择权反转

选择之债的规定,是立法空白的填补,进行实际案例讲解

5.按份债权、按份债务与连带债权、连带债务的处理

●按份债权

●按份债务

●连带债权

●连带债务

●具体情况处理

6.  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约定

●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约定第三人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抗辩及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情景模拟

7.  互负债务的同时履行与先后履行

●同时履行

●先后履行

8.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适用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9.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五、怎样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1.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行使代位权的范围

●行使代位权的费用负担

●相对人的抗辩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解析——理解代位权

2.  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行使撤销权的范围

●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负担

●行使撤销权的时间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现场互动:学员分组复习要点知识,进行学习效果测评。


六、怎样解除合同?

1.  可以解除合同的五大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2.  解除权行使期限

3.  如何行使解除权

练习:起草一份依法解除合同的通知

4.  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七、如何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权利的违约责任条款?

1.  一般违约责任的承担

2.  预期违约的处理

3.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负担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费用

●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减少报酬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履行合同可以获得的利益

●支付违约金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违约金过高、违约金过低的处理

4.  约定定金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的数额限定

●定金和违约金二选一

●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赔偿超出的损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实务举例讲解分析

5.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定义

●部分或全部免责

实际案例讲解:新冠疫情下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防止损失扩大

7.  当事人均违约的处理

8.  因第三方原因违约的处理

更多课程详情请点击咨询专属客服

  •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讲师-张春梅

    张老师是执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富的诉讼及仲裁经验,同时也是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及企业主规避和解决了多起法律经营风险,有多年的企业法务经验及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处理...

  •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孙志强

    河北《燕赵讲坛》主讲人,腾讯《情诉空间》特邀嘉宾,担任着多家金融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顾问团成员之一,为企业就投资论证、项目转让等重大法律业务提供服务,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一、妥善保管合同履行的有关资料。一旦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有充分证据证明合同履行情况。

二、对合同解除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一旦接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持有异议,应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守约方应履行法定止损义务。对方当事人违约,守约方也有义务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

诺 达 名 师 服 务 流 程

武汉《民法典》合同编培训

诺 达 名 师 介 绍

诺达**创办于2006年,总部设立在深圳,是一家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培训方案定制的服务商。目前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各个省市,成员主要分布在北京、深圳、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地。经过16年的发展与沉淀,现已拥有丰富的师资资源并从中整合一批精英讲师,涵盖管理技能、职业素养、人力资源、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客户服务、财务管理、采购物流、项目管理及国学智慧12个领域的品牌课程,帮助企业学员学有所成,学有所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源动力。

留言咨询

To make an appointment visit
To make an appointment visit

上一篇:北京合同管理培训内容 下一篇:青岛合同法务知识课程
上海运营管理

免费体验课开班倒计时

11: 41: 09

稍后会有专业老师给您回电,请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18898361497
推荐机构 全国分站 更多课程

今日已有25人申请,本月限额500

""

申请试听名额

已有10254人申请免费试听

01电话咨询 | 18898361497

QQ:2223927497
加盟合作:0755-83654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