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合同风险防范培训机构
来源:教育联展网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20-11-07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课程导读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时处处体现和应用着契约精神,极为广泛深入。契约也就是合同,合同原理博大精深,法律规定原则笼统,而应用却具体灵活。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要想熟练地掌握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课程导读
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时处处体现和应用着契约精神,极为广泛深入。契约也就是合同,合同原理博大精深,法律规定原则笼统,而应用却具体灵活。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要想熟练地掌握合同法的规定,学会具体应用,难度很大。因此,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纠纷,并且导致后续维权难度也很大,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课程目标
●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的整体意识,预防风险发生
●让学员了解企业签订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让学员认识到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了解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以及履约过程的常见法律风险
●通过案例教学,让学员掌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技巧,以实际运用于企业合同的处理
●使企业的合同审查与制定更为规范和完善,减少争议的发生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课程介绍
合同风险防范培训课程大纲
第一讲: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
1. 订立的资格
2. 合同的形式
3. 书面形式的涵义
4. 合同的条款
5. 订立合同的方式
二、要约
1. 要约邀请
2. 要约的生效
3. 要约的撤回
4. 要约的撤销
5.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6. 要约的失效
三、承诺的涵义
1. 承诺的方式
2. 承诺的期限
3. 承诺期限的起算
4. 合同成立的时间
5. 承诺的生效
6. 承诺的撤回
7. 新要约
8. 迟到的承诺
9.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0.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
11. 确认书
四、合同的成立
1. 合同成立的地点
2. 以合同书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3. 违反法定或约定形式时合同的成立
4. 未签字或盖章时合同的成立
5. 提供格式条款者的提醒与说明义务
6. 无效的格式条款
7. 格式条款的解释
五、缔约过失责任和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讲: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1. 附条件的合同
2. 附期限的合同
3.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4.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5. 表见代理
6. 越权代表行为
7. 无权处分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 无效的免责条款
2. 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
3. 撤销权的消灭
4.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5.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6.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7.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第三讲: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合同内容的补充
2. 约定不明时的履约规则
3. 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4.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5.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三、先履行抗辩权
四、不安抗辩权
第四讲: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
二、债权转让
1. 债权转让的通知
2. 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
3. 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
4.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的抵销权
三、债务承担
1. 新债务人享有原债务人的抗辩
2. 从债务随主债务转移
四、合同转让的相关手续
1.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2.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适用条款
3. 当事人分立、合并与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五讲: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1.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2. 合同的约定解除
3. 合同的法定解除
4.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5. 解除合同的程序
6.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7. 结算和清理条款
二、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三、免除和混同
第六讲:违约责任
一、违约形态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 预期违约
2. 金钱债务的履行
3. 非金钱债务的履行不能
4. 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
5. 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的赔偿责任
二、违约损害赔偿的可预见规则与惩罚性赔偿责任
1. 违约金与约定的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2. 定金
3.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三、双方违约、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和责任竞合
第七讲:买卖合同
1. 买卖合同的条款
2. 出卖标的物的条件
3.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4.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5.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6.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
7. 交付期间
8. 未约定标的物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处理
9. 简易交付
10. 条交付的地点11. 买受人导致交付迟延时的风险负担
12.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13.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14. 根本违约与风险负担
15.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16. 支付价款的地点
17. 支付价款的时间
18.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第八讲:赠与合同
1. 赠与合同的涵义
2.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3.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
4.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
5. 赠与人责任
6. 附义务的赠与
7. 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8. 赠与人的撤销权
9.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10. 赠与财产的返还
11. 赠与义务的免除
第九讲:借款合同
1. 借款合同的涵义
2. 借款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3. 借款合同的担保
4. 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5. 禁止预先从本金扣除利息
6. 贷款人的赔偿责任与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的义务
7.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8. 按约使用借款
9. 利率的确定
10. 按约支付利息的义务
11. 返还借款的期限
12. 逾期利息
13.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14. 借款的展期
15.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
16.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
第十讲:租赁合同
1. 租赁合同的涵义
2. 租赁合同的内容
3. 租赁的期限
4. 租赁合同的形式
5. 出租人的义务
6. 承租人的义务
7. 按约与正当使用租赁物的免责
8. 违反约定与不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9.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10.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维修的权利
11. 租赁物的保管义务
12. 租赁物的改善与增设
13. 转租
14. 租赁物收益的归属
15. 支付租金的期限
16. 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租金的责任
17. 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18. 买卖不破租赁
19.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20.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
21. 租期期限不明的处理
22.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23.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24. 租赁物的返还
25. 续租。
第十一讲:建设工程合同
1.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2.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
3. 总包与分包
4. 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5.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
6. 施工合同的内容
7. 建设工程监理
8. 发包人检查
9. 竣工验收
10. 勘察、设计人的责任
11. 施工人的责任
12. 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3.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15. 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16. 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7. 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第十二讲:保管合同
1. 保管合同的涵义
2. 保管费的支付
3. 保管合同的成立
4. 给付保管凭证
5. 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6. 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7. 保管人亲自保管的义务
8. 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9. 保管人的危险通知义务
10. 保管人对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
11. 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的声明义务
12. 保管物的领取
13. 保管物的返还
14. 保管货币的返还
15. 保管费的支付期限
16. 保管人的留置权
第十三讲: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1. 委托合同的涵义
2. 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3. 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的预付与偿还
4. 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5.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及转委托
6.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7. 隐名代理
8. 委托人的介入权与第三人的选择权
9. 受托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10.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11. 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12.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13. 重复委托
14. 共同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15. 任意解除权
16. 委托合同的终止
17. 特殊情形中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18.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
19. 居间合同的涵义
20. 居间人的报告义务
21. 居间人的报酬
22. 居间人的居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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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小贴士: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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