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会计零基础培训学校
来源:教育联展网 编辑:喜宝 发布时间:2018-06-14
编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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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不学,富不长,穷不学,穷不尽
【上元教育】
“专注学习效果的职业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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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普通的职业培训机构”没错,这都是我们,上元教育。
我们在做**有态度的职业教育培训。
简言之,我们是——企业挚友提供零距离人才培训学员顾问提供高逼格知识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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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课程】
会计是一种非常讲究实际经验和专业技巧的职业。以会计作为职业,你可以了解企业的运行机制,你可以知晓公司的组织架构。随着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职业呈现如下特点:热门专业,高薪职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社会上各种企事业单位对会计的需求大大增加,会计成为更加热门的专业。如今无论是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亦或是企事业单位无不都需要会计。由于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需要财会人员来保证正常的运营,可以说会计人员是企业的核心人员之一,是机构运转的关键角色,是一个永不衰退的高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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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师资】
高级讲师
徐老师,某集团财务总监,自2005年开始至今在多家培训机构担任会计讲师,具有熟练的教学经验和工作实践经验,深受学生的爱戴。教学中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违法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领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强化学生对有关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培养学生扎实的财经法规知识,为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奠定基础。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法和票据实样填制法,以增强学生感性认识与操作能力的培养,使理论与实践结合 ,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高级讲师
邱老师主要针对会计做账报税实操课程培训。从事会计教学工作数10年,授课思路清晰,能准确把握考试重难点及学生容易出错的地方,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广大学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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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会计零基础培训学校
房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如何确定?-会计小知识
【问题】
企业成本对象一般是按产品名称结合批次进行确定,听说税务机关对房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对象规定了特殊的确定方法,请问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印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针对房产开发企业及其开发产品的特点,提出了成本对象确定的6项原则,主要是: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要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要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要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但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 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要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成本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权益区分原则。开发项目属于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要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对象一般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上述的6项确定原则要灵活掌握,针对具体开发产品的特点确定既便于建设管理,又便于归集、分配成本费用的成本对象。同时,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改动的,必须先征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