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报考医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执业医师号法》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指导教师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一年;
(2) 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位,从事医学工作,预防保健机构至少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申请: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法医学、护理学、辅助医学、医学技术及其他相关医学、药学、医学管理专业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医学方向;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该学位为非医学专业;
5,非现役军人凭军队医疗、预防、卫生机构颁发的试用期证书报考,或者在军队注册医师资格考试;
6,现役军人持有当地医疗、预防、卫生机构颁发的试用期证书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医师资格考试;
8,1999年1月1日后入学的卫生职业中专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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