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1、小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按季度申报,所得税在每个季度的最末月份(即:3、6、9、12月份),核算预缴所得税,并申报预缴。
2、核算预缴的方法:
⑴、按照利润总额:每季度的利润总额×(所得税率-减免税率);
⑵、按照营业收入:每季度的营业收入×核算基数×(所得税率-减免税率);
3、说明:
⑴、按照利润总额核算:是在利润总额盈利的情况下;
⑵、按照营业收入核算:是在利润总额亏损的情况下,但前提是当地有这样规定核算预缴的;否则可以不核算,不申报;
⑶、核算基数(即:税务核算出的平均利润率)各个地方可能不太一样,一般的是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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