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实战会计培训的知名品牌。在九省通衢之地,崛起了一家会计培训行业的品牌——仁和会计教育。它历经十余载风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地区走向全国,从一间教室到二十多省百校分布,拥有近千名实战会计教师团队,已经为社会输送近几十万实战会计人才。
仁和会计教育秉承“仁者爱人,和者谐也”的理念,以“仁爱和谐”为企业的宗旨。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爱护学员、关心学员,以学员的成功为服务宗旨。在仁和,学员不止学在仁和,而且爱在仁和,感动在仁和。
仁和会计教育建校伊始就努力打造行业标准,不断提升教学品质,建立资深老师团队。学校除特邀中国资深会计老师以外,还不断签约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资深教师上千名,而且大部分是拥有高级职称的高级讲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他们均有丰富的会计教学、真账实战大型财团的经验,能满足各类会计专业培训的教学需求。在仁和,学员除了成才还有成功。
仁和会计教育专注于会计实战培训。因为我们深知,唯有专注,才能更加专业。十年以来,我们只在这一领域坚持不懈,努力耕耘,奋发创新,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丰硕成果。仁和会计教育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已经拓展全国,被众多的会计培训机构所模仿。仁和,已经成为中国会计教育的知名品牌。
无论你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是重庆、杭州、西安、宁波等其它城市,你都能看到仁和的旗帜与品牌。无论你是在写字楼还是在工厂,或是学校、超市,你都看到仁和的学员。仁和历经十年的发展,已经有几十万的学员奔赴全国各地,踏上财务岗位,随着口碑的传播,仁和的品牌影响力已经深入到全国各地。“学会计,到仁和”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的口头禅。仁和会计迅速实现零基础学员的职业蜕变!
温馨提示
更多 [杭州下沙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7706505315
课程性质
全国统考,提高自己技能、提升薪酬必学课程
也是做会计主管的必修课程
招生对象:
有从业资格证,本科工作4年,专科工作5年
学习课程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经济法
合格条件:三门课程连续2年内**
开设班级
晚上班 每周2-3个晚上
双休日班 周六或周日一天
混合班 针对上班时间不固定的人,**晚上和双休日搭配排班
温馨提示
更多 [杭州下沙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7706505315
培养有竞争力的财会人才 研发中心 教学老师 对万家企业调研沟通 只为研发市场需求的各种财务会计课程 培训企业需要的会计 |
实操课 授课老师 对各行业代表企业上门拜访沟通 只为教好每一位有梦想的学员 培养马上能上班会计 |
就业 辅导老师 跟踪每个就业学员情况 进行上班过程中1对1的帮扶 让学员更快融入企业获取高薪 |
学员 服务老师 在全国建近300所学习中心 建设100万人的学员人脉圈 让学员收获的不仅仅是专业,更有圈子与经验 |
温馨提示
更多 [杭州下沙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 资讯、更多优惠活动! 请联系在线客服 或者 电话:17706505315
【教师团队】
高级讲师:吴欣
讲师名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CPA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
具有多年大型企业财务高管经验,精通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管理、税务处理、审计、财务分析分析统计及财务决策等各专项工作,对企业管理运营有着
深刻理解及洞察,能结合企业战略。
高级讲师:陈玲
讲师名言
**大的欣慰是学生的进步,**大的幸福是把学生送到理想的彼岸。
会计教育专家学者,资深会计职称特级讲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仁和会计高级讲师、职称项目负责人。2011年“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九届会计能手选拔赛”获“会计技...
高级讲师:张柏新
讲师名言
真实是企业人生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资深会计师。曾任国企财务部门负责人、珠海某制造业财务总监、多家企业财务顾问,现任仁和会计首席讲师、实战课程教材研发主管。时刻关注时政及财税政策变化,尤其擅长理论教学与会计实际工作的结合,讲学深入浅出。
高级讲师:柯文华
讲师名言
人只有一张嘴而拥有两只手,所以我们应该少说多做!
资深会计实战讲师。曾任九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仁和会计实战课程教材主编之一、仁和教学项目研发部研究员。通晓广告公司、装饰公司的行业特点与财税管理风险,对医药、广告行业有多年的工作经验与深入研究。
杭州下沙会计上岗证培训学校
外资企业避税招数及危害
外资企业避税的“招数”
外资企业除了利用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外,还想尽各种“招数”逃避纳税,其中主要有七大“招数”:
1.**转移定价逃避纳税。
转移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浊,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地控制定价,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等。外企**转移定价逃避纳税,大体上占避税总金额的60%以上。其主要手法包括:
一是与海外母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跨国公司在中国成立的合资企业,会跟母公司之间发生很多关联交易,比如从母公司采购生产设备及原材料等。一些外商利用其“两头在外”的优势,在其与境外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时采用内部定价,将原料进口价定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产品出口价却定得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高进低出”,增加成本,造成账面亏损,从而将企业的利润向境外转移。
二是向母公司支付巨额的特许使用费。据《国际金融报》报道,1996年成立的苏州耐克,是耐克国际在中国投资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两者间一个联系的纽带是双方共同签订的《工业产权许可及独占分销协议》,该协议要求苏州耐克从2000年6月起,按其产品在国内销售额的6%支付给耐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耐克商标使用权费。2003年太仓海关发现,根据WTO的协定,商标使用权这种间接支付被严格认定为海关征税所基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对这项转移应该征税,于是双方发生了争端。为什么苏州耐克愿意选择支付环节缴税而不愿意选择海关缴税呢?这里面大有文章!以2001年为例,该年度苏州耐克实现销售额超过7亿元,如果正常对外支付商标使用权费,大约在4200万元以上。如果从支付环节纳税,大约需缴所得税420万元左右,但如果由海关补征,却需缴纳税款1554万元左右,两者之间竟然相差3.7倍。三是提高设备价格,虚增投资成本。有些外商为逃避缴纳特许使用权的预提税,将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定价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将其隐藏在设备价款中,或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也有些外商利用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有利条件,利用我方不了解相关信息的劣势,将投资设备价格和技术转让价格大幅度抬高,有的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几倍,从而增加成本,减少利润,逃避纳税。
2.**“资本弱化”向海外支付巨额利息逃避纳税。
我国税法规定,对公司支付的利息,一般允许作为费用抵扣,而支付的股息则不得扣除,需计入应税所得总额中去。于是许多跨国纳税人为在华投资而筹措资金时,常常刻意设计资金来源结构,千方百计表现为举债投资,向母公司或境外银行大量借贷,加大借人资金比例,扩大债务与产权的比率,增加成本列支,从而支付巨额利息,减少账面盈利。在我国涉外企业中,外商自有资金一般所占比重都较低,即使在扩大生产规模过程中,也尽量向母公司贷款作为投人资本,从而降低税务成本,**终达到避税目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调查,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这种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法大大降低资本**低回报率,成为企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的手段。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美国宝洁公司(P&G)就是采取这种资本弱化的方式进行避税。2002年,美国宝洁在华子公司广州宝洁从广东某银行获得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然后从中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一次性实现了8149万元的避税。广州宝洁此举,一方面将其所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少缴纳所得税;另一方面则回避了正常借贷产生利息所得税的税赋。
3.**在国际避税地注册公司逃避纳税。
跨国公司**在维尔京群岛、西萨摩亚、开曼群岛等实行低税赋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基地公司,再**其与中国子公司的商业、财务运作,帮助子公司将销售设备、收取费用所获得的利润从设在我国的合资公司那里转入基地公司,逃避高纳税。或将在避税地设立的公司作为国际贸易中转地,实现“低进高出”,也就是从中国子公司以低价买进产品,然后加高价格卖到目的地同一企业下的销售公司,从而使大部分利润被留在了避税地。
4.**抵消往来账目减少收入逃避纳税。
一些在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将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在国外的母公司,形成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欠款,同时在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国发生的费用由母公司代垫,母、子公司将双方欠款对冲,以此减少国内子公司的收人,少缴税款。
5.利用我国的税收征管漏洞逃避纳税。
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以税负较轻的投资经营形式和收入项目(即低税点),达到**大限度地规避税负的目的。我国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外商滥用税收优惠的现象。例如,我国税法规定,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于是,有些外商就千方百计推迟盈利年度的到来,使企业长期处于无税负状态;或者在税收减免期临近期满时,设法从原企业中分离一部分出去,成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以谋求:享受新的减免期优惠。
6.隐瞒业务范围或改变业务性质逃避纳税。
许多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在华代表处,在办理登记时,故意注明其业务范围仅限于为母公司搜集信息或从事其他准备性、辅助性的活动,从而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常设机构,逃避纳税。有些境外咨询机构则**有意改变业务性质,将在境内从事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转化作境外所得,或者将应纳营业税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化为股息,以逃避我国的营业税。
7.利用电子商务逃避纳税。
跨国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避税表现在: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以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以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以逃避关税。
外资企业避税造成的严重危害
1.给我国造成巨额税收损失。
外资企业避税的直接危害是减少我国的税收,据此前有关部门的测算,在华外资企业年避税的金额在300亿元以上。而近日有的媒体引述一些地方税务**员的测算,这个数字可能高达1270亿元之巨。可见,外企避税给我国造成税收损失之严重程度。
2.国内的“假外资”现象愈演愈烈。
由于外资企业相对内资企业避税比较容易。许多国内企业在投资之前,先绕道去国外寻找可代表自己利益的投资主体,然后将自己的资金汇往国外,再以外商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造成大量的假外资现象,从而无形中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损失。中国外汇管理部门近两年在检查中发现,境内企业**各种方式转变为外商身份再回国内投资的现象不少,其中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尤为严重。在目前已发现的近十起案件中,“假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多万美元。另据商务部研究院统计。在中国每年实际利用的外资中,约有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若按2004年引资600亿美元的规模估算,其中约有200亿美元是“假外资”。
3.正在将我国的民族企业推向困境。
外企利用各种途径避税,使内资企业的赋税相对较重,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税负更重。非常不利于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再者,国有企业交的是增值税,增值税的发票还可以抵扣一些税款,而大多数民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不交增值税,交的是营业税,而营业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这也给民企造成了极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外资企业避税的危害如此严重,并不是在我国独有的孤立现象。从国际上看,跨国公司避税已经成为世界各同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许多国家都在采取反避税措施。美国是**早实行反避税的国家。美国规定,企业避税(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20%-40%的罚款。不仅如此,在美国11万联邦税务人员中。有数百人专门从事反避税工作,同时还拥有一支精干的税务警察队伍,把避税当成偷税一样严厉打击。韩国也在**推进税法改革加强管理国外资本避税行为。例如,为了防止国外资本在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利用《租税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避税,韩国政府不断推进《租税协议》的修改与完善。
我国的反避税工作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在跨国公司日趋复杂的避税策略面前,我国的反避税还处于初级阶段。面对外资企业避税带来的严重危害,我国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这种逃税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当前,急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涉外税收法规;加强国际问的税收协作,构筑有效的反避税工作网络;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强大的反避税专业队伍;加强对涉外税收的监督管理,强化征管等,以加大反避税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