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出台《天津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1日-30日为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今年秋季新学年起,公办幼儿园不得以举办亲子班为名另行收取费用。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办园应在满足本部门和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各幼儿园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
2014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2014年4月1日-30日为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市常住人口的幼儿须提供户口本或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和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按照市教委要求,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政策,各幼儿园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园原则上应以本居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居民户口薄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的条件、提供的材料、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招生信息和招生程序,采取多种报名方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入园应优先录取。幼儿园应为轻度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的机会和条件。要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的需求,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严禁幼儿园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班挂钩。今年秋季新学年起,公办幼儿园不得以举办亲子班为名另行收取费用。对于幼儿园在招生工作中有收费违规现象的,一经查实,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对于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教委将向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文转载自北方网,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