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烟分区的划分、面积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烟分区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烟分区的划分
防烟分区一般结合建筑内部的功能分区和排烟系统的设置,按其用途、面积、楼层划分。具体检查要求为: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不大于75m. 2.防烟分区的面积
防烟分区的面积如果过大,会使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导致受灾面增加,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扑救;如果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防烟分区大小,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2000㎡.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剖面图,了解需要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及其室内净高,确定建筑排烟平面图,了解防烟分区的具体划分后开展现场检查。测量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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