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入户新政策
在2017年11月3日,广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广州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一旦实施,有效期是5年。
1. 入户申请门槛由总积分60分变为85分
新增纳税情况和信用记录等积分指标 根据现行办法,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及职住区域等7项积分指标,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2.而根据征求意见稿,积分体系分为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大类共12项指标。
其中,基本指标包括文化程度、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年龄,加分指标包括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或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并首次增加减分指标: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申请人总积分满85分才可申请入户。 违法记录作为减分项 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变积分入户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的基本条件则与现行办法相差不大: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持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3.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3.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2017及之前的年度,入户广州还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过现在不再一刀切,直接不许入户,而是作为入户的减分项:如果有信用不良记录,每宗扣5分;如果5年内有偷漏税行为、受到治安处罚,每次扣10分;5年内有刑事处罚记录则不许入户。
新办法增加了“使用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指标入户的,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广州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这意味着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
4. 引进人才入户年龄限制放宽
对比现行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引进人才入户年龄限制较之前放宽5岁,为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人才等拓宽入户渠道,并开放个人直接申报。
比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限制从40周岁以下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此外,不受年龄限制的人才类别也增加了。
除原有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等之外,还增加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类别,均不受年龄限制。
5.放宽了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
比如,根据征求意见稿,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从事的工种应符合引进人才工种(职业)目录的人员,且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至两年。而根据现行的办法,则需要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6.增加了引进人才的类别
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引进人才的类别,比如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等。
7.政策性入户流程更清晰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学生集体户)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
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类别人员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和公共集体户的入户地址“兜底”功能,并附上入户流程图,一目了然。
8. 入户不再要求必须符合计生政策 落户地址可选择公共集体户
而针对迁入户政策与计生政策捆绑、落户地址无法兜底等老问题,征求意见稿则**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推进落实公共集体户等方式进行政策修订和设计。
其实2017年的入户政策里,就已经不再要求符合计生政策,而2016年的时候还是需要的。
对于落户后地址无法兜底,意见稿提出了新政策(具体见下文)。
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入户指标分为计划指导类指标和总量控制类指标。将广州市户籍迁入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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