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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一造网上报名及缴费入口

分类:造价工程师 | 更新时间:2021-08-26| 来源:教育联展网

福建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省市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报名入口 2021报名公告

福建省

福建:8月17日至27日
福建:8月17日至27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名公告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根据《福建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公告》可知,福建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8月27日

  (二)在线核查时间:2021年8月17日-8月31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7日-8月27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④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⑤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⑥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8月31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关于制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部分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85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考后核查工作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1: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情况表.doc

  附件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doc

  附件2

  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地 区

核查单 位

核查地 址

联系电话

福 州

(含平潭)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福州市东大路8号花开富贵A座21F08)

0591-87673631

厦 门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厦门市美湖路9号2楼)

0592-2200289

泉 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楼住建局110办公室)

0595-22132227

0595-22132223

漳 州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

0596-2594470

莆 田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教科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

0594-6902156

三明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

0598-8339968

南 平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住建局人教科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3楼4单元B325)

0599-8722957

龙 岩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10楼(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服务中心)

0597-2282399

宁 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314室)

0593-22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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