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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分类:小学教育 | 更新时间:2020-12-28| 来源:转载

  孩子即将要上初中了,家长们也要准备忙着孩子学位申请的各项事宜。以下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初一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资料,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图源:摄图网  深圳各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详情如下:  一、罗湖区

  (PS: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4.申请初一的: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二)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申请初一的: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4.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5.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

  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6.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

  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

  8.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9.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满一年。

  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0年9月30日。

  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二、福田区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后台回复“亲属关系”即可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指南)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018年单居住证即可,目前也没收到2019年要求双居住证的通知)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南山区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PS: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PS:非深户2019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8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后台回复“亲属关系”即可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指南)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提供)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盐田区

  (PS:家长只需交验原件,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小一需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户家庭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深圳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2020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申请初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含港澳籍)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小一需要)。

  港澳籍适龄学童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后台回复“亲属关系”即可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指南)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前。

  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

  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龙岗区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含港澳籍)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龙岗区公证部门办理)。

  (后台回复“亲属关系”即可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指南)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

  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深圳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六、宝安区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PS:在宝安租房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2020年起需提供孩子身份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PS:在宝安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申请学位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其中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2020年12月31日。

  (3)就业证明:

  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2)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七、龙华区

  (除使用特殊房产申请学位的,其他不需要提交纸质证件,报名时上传电子材料即可)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三)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四)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八、坪山区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

  【3】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4】其他材料:

  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9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

  【4】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9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五)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九、光明区

  PS: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由学校工作人员初步核验,并扫描保存。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的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薄。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1)自购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5)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3.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的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薄;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自购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集资房: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4)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三)适龄儿童为港澳籍学生的

  参照深圳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自购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4)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四)适龄儿童为台湾籍的

  1.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自购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4)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五)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光明区义务教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大鹏新区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2020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2020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深圳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还需提供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20年秋季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

  5.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深圳初一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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