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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田区积分入学办法

分类:小学教育 | 更新时间:2020-12-03| 来源:转载

  2020年深圳盐田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以下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盐田区积分入学办法详细资料,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0年盐田区积分入学办法详情如下:  积分安排  (一)排位原则

  此项与上年没有太多区别,依然是“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资料。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类别分积分表

  积分说明  积分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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