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意事项:避免紧张情绪;语言表达(语速把握适中,吐字清楚,避免使用方言,每句话必须使求助者听清楚,必要时,可将提问或解释性语句重复一遍,直到求助者表示听清楚并完全理解为止,谈话中若使用专业术语,应向求助者说明专业术语的内涵及外延);反复说明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原则;说明心理测量功能的有限性;咨询是时的仪态。
2、 摄入性会谈的工作程序:
(一) 确定会谈的目标内容和范围
(1) 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 心理咨询师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 心理咨询师可以依据心理测评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 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会谈目标;
(5) 确定会谈的内容和范围。
(二) 确定提问方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开放式提问,不使用封闭式提问。
(三) 倾听:摄入性会谈规定不能在交谈中加入咨询人员评论。
(四) 控制会谈内容与方向:最常用的方法是释义,征得求助者统一好后,把求助者的话重复一下,并做解释,解释完以后,立即顺便提出另一个问题。再一个是中断,就是在会谈中暂时休止一下,他们常用的方法在引导,即由目前的话题引向另一个话题。
(五) 对会谈内容归类:在咨询交谈中,一般情况下不能做笔录,更不能录音录像,除非得到求助者同意。
3、 会谈时,只能持一种非评判性态度。理解是态度中最中性化的和非评判性的,它可以使求助者得到知己,但并非是支持者或反对者。会谈法对于预测学习成绩几乎是无效的。
4、 会谈的种类:摄入性会谈;鉴别性会谈;治疗性会谈;咨询性会谈;应急性或危机性会谈。最常用的摄入法是病史采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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