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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一消报名上传哪些材料?

分类:消防工程师 | 更新时间:2021-09-03| 来源:教育联展网

广西的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可知,广西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安排如下:

  一、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应仔细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消防救援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③身份证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08:00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5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网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882/7958.html)。

  审核点名称、地址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序号

审核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号机关办公楼5楼

0771-2751908

2

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柳州市官塘大道119号办公楼2层

0772-3601924

3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桂林市中隐路119号机关大楼三层

0773-3882200

4

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梧州市西环路上段24号

0774-3880320

5

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北海市西南大道东段消防指挥中心三楼

0779-2099092

6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办公楼3层

0770-2828967

7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钦州市钦南区蓬莱南大道119号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二楼

0777-2367714

0777-2367712

8

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6号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办公楼二层(楼梯右边第一间办公室)

0775-4573606

9

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玉林市玉州区九岭路669号五层

0775-2664119

10

百色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

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7号消防救援支队二楼综合指导科

0776-2693085

11

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南段市消防救援支队二楼(市烟草局旁)

0774-5139692

12

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

河池市西环路401号消防救援支队二楼综合指导科

0778-2111813

0778-2111807

13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来宾市翠屏路东路198号办公楼3层

0772-5315119

14

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东路12号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305室

0771-796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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