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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2020年报名时间

分类:消防工程师 | 更新时间:2020-06-30| 来源:教育联展网
河北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地区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入口

河北

预计2020年8月底至9月

2020年11月7、8日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2020

点击图片进入报名入口

  考生可参考河北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的相关安排:


  河北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8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9月2-11日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9月10-12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9月19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11月2-8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时间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8日前完成注册,9月2-11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部分科目免试报名。

  承诺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图片;或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图片。

  (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0-12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或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七)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9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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