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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卫生资格证考试报名公告

分类:卫生/护士 | 更新时间:2020-12-30| 来源:教育联展网


新疆考区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消息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3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疆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

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

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偏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国家线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通过疆内分数线考试成绩不进行滚动管理。

(九)新疆考区2020年已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本考区2021年度考试时,无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缴费,考生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十)考生在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时须严格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根据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或其他证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2.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应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及手机拍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可使用网报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自负。

3.军队卫生人员报考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审核军队卫生人员报考资格。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各考点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点自行确定。

2.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本单位,由本单位统一到所属考点设立的确认现场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各考点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择期进行确认,具体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由各考点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考点的相关通知。

(三)现场确认须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四)缴费

考生在考点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缴费。

三、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如出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须在2021年2月3日前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信息修改,逾期不予修改。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军队考生于3月26日至4月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有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形式。各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与形式另行通知。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军队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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