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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公告

分类:研究生 | 更新时间:2022-09-27|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现将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二)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等有关要求报名。

  (三)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公告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考生须选择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的部分艺术类、设计类等专业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限定选择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以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单位所缴纳的、2022年7月份以后仍有参保记录的、缴纳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公告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前,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所选择报考点和所报招生单位的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若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进行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则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非关键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对其进行修改。

  二、网上确认要求

  今年我省各报考点仍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段为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具体确认时间以所选择的报考点公布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网上确认程序

  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公告三)

  三、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须认真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须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公告及相关安排,严格按照吉林省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

  (四)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网上缴费公告

  为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网上缴费工作,现将我省今年考生报名网上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缴费

  选择吉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时间务必于2022年10月25日22:00前完成,逾期不能补缴费。

  二、网上缴费、退费相关说明

  (一)收费标准

  按照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缴费标准均为每生200元

  (二)关于退费

  1.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报考过程中除上述3种情况外,考生缴纳的报考费由报名平台“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12月底前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支付账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网上报名缴费前有关事项提醒

  1.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前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公告,符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缴费。

  2.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请考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费平台缴费时不要自行先关闭操作页面,要等到提示缴费成功后再退出系统、关闭页面。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置10个报考点,其中包括7个市(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3个高校报考点。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考点是今年新增设的市(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详见公告五),负责接收松原本地区考生报名,3个高校报考点只接收报考本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具体的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及接收范围如下:

  2202延边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接收延边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延边大学美术学(130400)、艺术设计(1304Z1)、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延边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2203白城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2204通化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接收本地区、白山地区和梅河口市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2205四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接收本地区和辽源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师范大学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吉林师范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2206吉林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本地区(含公主岭市)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上述专业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2208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接收松原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2210长春理工大学

  接收全国报考长春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2212东北师范大学

  接收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2213长春大学

  接收全国报考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中医学(100500)(视障)、音乐(135101)(视障)、美术(135107)(听障)、艺术设计(135108)(听障)专业的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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