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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4日-28日

分类:会计职称 | 更新时间:2020-08-27| 来源:教育联展网

  河北省关于调整2020年度会计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要求,结合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全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

  2.2020年8月24日-2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组织考试。

  4.2020年9月3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0月26日前,各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

  2.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8月31日-9月6日,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9月5日-7日组织考试。

  4.2020年10月17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1月13日前,各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三、关于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因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在河北省内报名参加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还考试费用。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7日,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2020年度全国(河北考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飘窗,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填写的信息包括:报名地市、姓名、证件号码、报名时交费所使用银行卡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上传的资料包括:证件照片和缴费成功相关信息截图(如:手机银行记录、网上银行记录或银行对账单)。考生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提交。收到退费申请后,由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并为考生办理退费,退款2020年12月31日前按报名时原支付渠道退还。

  四、其他事项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省人社厅制定的《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冀人社字〔2020〕216号)和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确因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无法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向本地区考生发布公告,切实做好考生咨询、退费、成绩有效期延长以及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等工作。

  后续考试准备和实施期间,若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升级,或其他不可抗力时,按规定即时调整或停止考试,及时发布公告,并做好相关工作。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19〕5号)和《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1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全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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