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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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二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2-04-15| 来源:教育联展网

  根据《天津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可知,天津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19日9:00至4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

  (三)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具体复审办法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随时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考试防疫有关内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至少于考前14天使用本人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像素须大于295px*413px,大于20k。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关于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及时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报考人员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请报考人员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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