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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二建考试报名时间及流程

分类:二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2-02-22| 来源:教育联展网

  安徽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是什么时候?什么时间网上报名?来看小编的整理。

  安徽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

  安徽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预计3月


  考生可参考安徽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安徽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网站
地区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名网站入口

安徽

5月29日、30日
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2021年3月12日-18日)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建造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1年3月24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各市现场核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1年3月24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3月31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2021年4月3日前)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税〔2015〕6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和建注函〔2021〕16号等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6元/科(含上缴国家试卷费6元/科)

  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二、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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