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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0二建打印准考证

分类:二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0-10-29| 来源:教育联展网

  关于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31、11月1日在拉萨举行。现就准考证打印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位考生请于10月17日至10月30日进入二级建造师网络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须使用IE浏览器)

  二、打印出的准考证信息须清晰可见,如发现准考证上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请于10月25日之前到注册中心修改核对。逾期未更改,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准考证打印完成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于考试当日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西藏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地区
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网站入口

西藏

西藏:10月17日至10月30日

西藏2019年二建报名入口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前15天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请报考人员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准考证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

疫情防控安排

  关于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考前监测

  考生应在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西藏“健康码”(见附件2)注册申请,并每天采取自查方式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日常防护。考前一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如考生考前14天在藏或已到藏,建议非必要情况不离藏。区外进藏考生(2020年10月15日(不含当天)之后入藏的考生为区外进藏考生)须提前入藏,携入藏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藏后在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见附件3)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检测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90分钟达到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要正确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当日更新的西藏“健康码”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见附件2)。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区外进藏考生还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均为阴性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参加二级建造师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并根据医护人员评估结果,须到指定医院就医的考生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

  1.考试当天,考生西藏“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或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西藏自治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西藏自治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2.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遵守拉萨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并遵守拉萨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带口罩,在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带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到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请考生规划好停车地点。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相应责任自行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拉萨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二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1.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西藏“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

  3.西藏自治区各市(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0891-6831320,6835002。

  附件下载(查看所有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2:西藏“健康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doc

  附件3:西藏自治区各市(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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