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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模拟试题28

分类:二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0-10-14| 来源:转载

编辑推荐: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模拟试题汇总

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模拟试题28

【常用考点】运输合同

一、货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求偿权、特殊情况下的据运权和留置权(权利)。运送货物、及时通知提领货物、按指示运输、货物损坏毁灭的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义务)。

2.托运人: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权利)。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告知(义务)。

3.收货人: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权利)。提货验收、支付托运人未付或少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义务)。

二、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时运费的支付

1.费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损失的货物无需承运人赔偿。

2.已收到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承运人原因的路线变动或增加运费的,托运人可以拒付超出部分的。

三、多式联运合同与单式联运的区别

【易考习题】

1[单选题]某开发商将一项目的策划任务委托给乙公司,由于乙对上述项目策划工作经验不足,便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协议。丙按其要求完成了策划任务,后因开发商拒付酬金,导致乙无法向丙支付酬金,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丙无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B.丙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

C.乙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D.乙应向丙披露委托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题干中,开发商为委托人,乙公司为受托人,丙公司为第三人。

2[多选题]根据《担保法》,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施工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E.定金合同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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