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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造师一级2022年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2-05-05| 来源:教育联展网

重庆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

年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入口网站 报名公告公布网站

2022年

预计2022年9月 2022年11月19日、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重庆市人事考试网

2021年

重庆:7月6日至7月15日 2021年9月11日、12日

重庆建造师一级2022年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根据《重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6日9:00—7月15日17:00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及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报考人员将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继续完成报名。

  (二)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7月6日9:00─7月16日17:00

  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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