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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一建资格审核安排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1-07-05| 来源:教育联展网

浙江的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同)。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二、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7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 小时内核验完成)。

  (三)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考区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报考人员根据不同的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对于选择了“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点击“报考信息确认”(若系统提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传)。

  (2)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如需“报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无需审核和提交。

  (3)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承诺”的,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2.若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5)再必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报考的考生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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