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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一建考试注意事项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0-07-07| 来源:教育联展网

安徽的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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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安徽一级建造师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0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附件1),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9月15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监督管理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三)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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