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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经济师考试考务通知

分类:经济师 | 更新时间:2021-05-13| 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1〕23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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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相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1.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25日。

  2.资格核查时间:4月7日至4月26日。

  3.缴费时间:4月7日至4月27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10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4日至6月18日。

   (二)初中级考试

  1.报名时间:7月19日至8月22日。

  2.资格核查时间:7月19日至8月23日。

  3.缴费时间:7月19日至8月24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6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1.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四、告知承诺制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4.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网上缴费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主观题科目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八、考试须知

  (一)初、中、高级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2021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2.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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